西大附中关于建立学生成长导师制的意见
1.目的
(1) 适应实行新的高中课程方案的需要,完善对学生的学业水平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。
(2) 根据学生个性需求,发挥教师个人特长,指导学生全面健康成长。
2.导师的产生
(1) 教师公布自己的教育理念、培养目标、学术特长、工作方式、个性特点等个人情况。
(2) 学生根据自己的学习、生活、心理现状及成长需求,从自己现在的任课教师中自主选择一位成长导师。
(3) 年级组根据学生自主选择情况统筹兼顾,在征得学生和教师同意的条件下适当调整,每位导师指导学生不超过20人。
3.导师的职责
(1) 分析学生现状,肯定成绩,指出不足,帮助学生制定学习目标和成长规划。
(2) 导师对学生全面成长负责,指导学生课业学习、课外阅读、心理品德行为、研究性学习、特长发展等。
(3) 通过小组会、个别谈话、电话、网络等途径给学生解疑释惑,导师与每个学生面谈每月不少于一次。
(4) 指导学生制作、完善《成长记录袋》,每学期给学生写一篇评语,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提出意见。
(5) 与家长沟通,每学期不少于一次。
4.管理
(1) 导师本人每学期写一篇导师工作计划,做好指导学生成长的记录,每学期写一篇导师心得。
(2) 年级组建立本年级导师和学生花名册,协调好导师的工作。
(3) 政教处重视对导师的培训,推广导师经验。